环球讯息:宁波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报指南(条件+标准)
本地宝
2023-01-30 17:08:40
宁波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报指南(条件+标准)
申请条件
1.海内外高等院校入职的全职正副教授,年龄不超过45周岁;
(资料图片)
2.在全区经认定的研究院(所)、技术中心、成果转化基地等各类企事业人才科研平台兼职,每年到岗时间不少于2个月;
3.带2名以上研究生全职入驻平台(以社保缴纳和项目工作合同为依据)。
发放标准
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45周岁以下正教授给予每年6万元的工作补助,45周岁以下副教授给予4万元的工作补助,补助日期自2020年1月1日之后算起。
申报材料
每年在申报期内,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:
1.《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请表》;
点击下载: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请表
2.研究院(所)、技术中心、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的证照;
3.正副教授的职称证书及所在高校的聘书;
4.2名研究生的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和项目工作合同;
5.兼职工作业绩;
6.申请人持有的宁波银行借记卡。
申报流程
1.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在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;
2.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待财政资金下达后,拨付至个人宁波银行借记卡账户。